封存病历后,能做的就是照顾好病人,防止后续更大的伤害的发生,至于说担心医生不尽心尽力,护士不好好照顾病人,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因为世界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没有人会为了其他人而“同仇敌忾”,站在同一阵线来针对你的。之所以会发生医疗事故,绝大多数原因是医护人员不尽心尽责造成的,既然已经产生了纠纷,当事人也在处理了,请问此时,医护人员对于当事人还敢疏忽大意吗?他难道不怕因为他的疏忽而追责追到他头上?所以这里也回应了上一篇指南里说的,出了医疗事故,不要找领导,不要找熟人,没用的。关键在于当事人要胆大心细,要懂得维权,快准狠。该拍照要拍照、该录像要录像,该保存的纸质资料,要拿在手上。
接下来就是申请鉴定的程序了。笔者建议先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以确定过错原因力大小,先不要贸然申请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归纳总结一句话就是:司法鉴定有过错的,未必能够成医疗事故,千万不要因为气愤,宁可不要赔偿也要追责,这是意气用事。为了在法庭上索要民事赔偿,建议申请做司法鉴定,确定过错原因力大小。如果构成刑事责任的话,民事赔偿后,仍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建议是先申请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后再根据责任大小,过错参与度等判断是否需要申请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部队医院医疗事故维权指南(3)
以下是申请做鉴定的流程:
1.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鉴定
依据《军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部队医院的行政部门,也就是向纠纷办报告后,纠纷办公室向卫勤部报告,在接到医疗机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或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处理申请后,若判断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此规定旨在借助专业医学会力量,对医疗纠纷进行客观、公正评估,为后续纠纷处理提供专业依据。如某部队医院发生一起患者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的事件,家属认为是医疗过失所致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卫生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有必要进行技术鉴定,遂按规定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当医患双方期望通过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且一致认为有必要借助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明确责任时,双方应共同书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种方式体现了医患双方对解决纠纷的诚意,通过共同选择专业鉴定机构,增强鉴定结果的公信力与认可度。例如,在某部队医院,患者因治疗效果未达预期与院方产生纠纷,双方经沟通后决定共同委托当地司法机构进行鉴定,以便依据科学结论协商解决方案。如果是医疗事故鉴定,就双方共同向医学会提出事故鉴定的申请即可。
3.当事人自行提起鉴定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不可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部队医院也同样适用,此内容部队医院没有特别规定)明确规定,医学会不予受理当事人一方直接提出的鉴定申请。这是为确保鉴定程序的公正性与规范性,防止单方面申请可能带来的偏差。若当事人自行委托其他非指定机构进行鉴定,该鉴定结果通常不被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可。例如,患者家属因急于求果,自行委托一家商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在与医院协商及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该鉴定结果因不符合规定程序,无法作为有效证据。
4.诉讼中鉴定的提起
若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认为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会依据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主导鉴定机构的选择与鉴定程序的推进,以保障鉴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如某部队医院医疗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经审查认为案件关键在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遂依法委托相应医学会进行鉴定,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判断依据。
鉴定提起作为部队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的关键环节,不同的提起方式有着明确的适用情形与程序要求。各方只有严格遵循规定,才能确保鉴定结果的有效性与权威性,为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奠定坚实基础。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集么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